十三部门:新建小区100%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

【EV NEWS报道】近日,住建部、教育部、工信部等十三部门发布《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》要求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。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(试行)》要求完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方面,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1车位/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,100%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。

既有居住社区统筹空间资源和管理措施,协调解决停车问题,防止乱停车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。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、停放架等设施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,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,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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